牡丹江桦林工业园区总体规划(2021—2035年)修编
环境影响评价第一次信息公开
牡丹江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组织编制了《牡丹江桦林工业园区总体规划(2021—2035年)修编》,依据《环境影响评价法》应开展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等相关规定,牡丹江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特向公众公示如下环境信息:
一、规划的名称及概要
(一)规划名称:
牡丹江桦林工业园区总体规划(2021—2035年)修编
(二)规划组织单位:
牡丹江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三)规划产业定位:
结合产业发展趋势、产业发展政策以及牡丹江市、产业园区承载容量、资源要素吸收能力等特点,明确化工产业园产业方向为近期优化发展化工新材料(碳基、生物基)、精细化工、新型煤化工产业,远期重点延伸壮大产业链条,重点发展新能源化工、石油化工等产业,同时配套发展仓储物流等服务业。
(四)产业总体布局:
根据产业关联性和产业链延伸配套,产业园区总体布局呈五大产业区:
1.石油化工产业区
位于规划区西北部。是石油化工及下游深加工项目集聚区。产业用地面积约120.03公顷。
2.新型煤化工产业区
位于规划区西侧中南部。是低阶煤煤化工及下游深加工项目集聚区。产业用地面积约78.12公顷。
3.精细化工产业区
位于规划区东侧中北部。一是发展绿色农药,主要为生物农药、化学合成绿色农药、纳米农药等;二是发展医药中间体,主要包括头孢类中间体、含氟类中间体、心血管类中间体、杂环类中间体、维生素类中间体、激素类中间体等。三是发展新型涂料,主要包括环保型涂料、功能性涂料。产业用地面积约74.38公顷。
4.化工新材料产业区
位于规划区东侧中南部。是煤、石油化工产品下游项目集聚区,重点为石墨、生物基新材料、特种材料等项目。生物基新材料布局在规划区南部。产业用地面积约56.28公顷。
5.新能源化工产业区
位于规划区南部。重点培育风光新能源化工(绿氢、绿醇、绿氨)、生物质新能源(农副产品制甲醇、乙醇)等方向项目。产业用地面积约57.58公顷。
(五)规划用地范围:东至G11鹤大高速,南至二道桥水库,西至桦林镇镇区,北至201国道,总面积584.38公顷。
(六)规划期限:规划期限为2021—2035年。其中,近期2026—2030年,远期2031—2035年。
二、规划组织单位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规划单位:牡丹江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联系人:陈鹏
联系电话:13766606600
邮箱:40673177@qq.com
三、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单位名称:黑龙江冰众环保科技开发有限公司
联系方式:13936344514
联系人:边伟
电子邮件:5067790@qq.com
四、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公众可登录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部下载公众意见表并按照规定格式要求填写,具体链接为:
http://www.mee.gov.cn/xxgk2018/xxgk/xxgk01/201810/t20181024_665329.html
注:公众在提交意见时,应当提供有效的联系方式。国家鼓励公众采用实名方式提交意见并提供常住地址。
五、提交公众意见表的方式和途径
公众可通过邮寄或电子邮件等方式向建设单位或环评单位提交公众意见表,邮寄地址和电子邮箱详见“二”和“三”。
六、信息发布有效期限
在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编制过程中,公众均可向建设单位提出与环境影响评价相关的意见。
牡丹江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2025年10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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