牡丹江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已完成第三轮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第15项问题整改,拟申请验收销号。按照《黑龙江省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任务验收销号办法(试行)》规定,现对该项整改任务完成情况向社会公示:
一、整改任务:牡丹江市江南开发区内违规倾倒建筑垃圾侵占耕地3218平方米,相关城市管理部门监管不到位。
二、整改目标:严厉查处占用黑土耕地违法行为;治理建筑垃圾非正规堆存点,完成问题点位建筑垃圾固体废物清运工作;加强建筑垃圾固体废物监管,发现问题及时处置。
三、整改措施:开发区管委会落实属地责任,举一反三开展排查整治。对问题点位进行现场核实,组织对侵占3218平方米耕地的建筑垃圾固体废物现场清运;加强建筑垃圾固体废物运输、倾倒巡查监督管理。
四、整改主要工作及成效:牡丹江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无属地责任。牡丹江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已配合相关监管部门完成牡丹江市第三轮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第15项问题建筑垃圾固体废物清运工作,相关监管部门已完成举一反三排查整治,加强巡查监督管理。
五、公示时间:2025年11月28日至2025年12月11日(共10个工作日)
六、受理部门:牡丹江市生态环境保护和督察工作委员会办公室
七、受理电话:0453-6430201
八、受理地址:牡丹江市西安区西三条路517号
如对该项整改任务完成情况有异议,请以书面或电话形式,向市生态环境保护和督察工作委员会办公室反映。邮寄的以寄出邮戳为准,直接送达的以送达日期为准。
牡丹江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2025年11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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