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牡丹江产业协作园区管理委员会组织编制了《牡丹江桦林工业园区总体规划(2026—2035年)》,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法典》应开展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等相关规定,黑龙江牡丹江产业协作园区管理委员会应向公众公示规划环评信息,在规划环评编制过程中对规划组织单位由牡丹江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调整为黑龙江牡丹江产业协作园区管理委员会,规划的名称、期限、产业发展方向、产业布局等进行了调整,现对调整信息进行补充公示:
规划组织单位:黑龙江牡丹江产业协作园区管理委员会
规划名称调整为:牡丹江桦林工业园区总体规划(2026—2035年);
规划期限调整为:2026—2035年,其中近期2026—2030年,远期2031—2035年;
规划产业发展方向调整为:精细化工、新能源化工、石油化工主导产业,同时配套发展化工仓储物流等服务业;
产业布局调整为:三个特色的产业区片与一个公用工程配套区,分别为石油化工产业区、精细化工产业区、新能源化工产业区和公用工程配套区。
一、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全文的网络链接及查阅纸质报告书的方式和途径
公众可登录百度网盘查看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全文,具体链接:
https://pan.baidu.com/s/1TUz2ikycNmXzErWT7k871g?pwd=tkcy 提取码:tkcy。
公众可以通过本次网络链接中提供的联系方式向规划组织单位(黑龙江牡丹江产业协作园区管理委员会)提出查阅本项目的纸质版环境影响报告书信息。
二、征求意见的公众范围
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主要是规划环境影响评价范围内的公民、法人及其他组织的意见。主要事项包括对项目所在区域环境现状的意见和看法,对规划的态度,对规划拟采取的环保措施的态度、对规划选址的意见以及对环评结论的意见等。
三、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公众可登录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部下载公众意见表并按照规定格式要求填写,具体链接为:
http://www.mee.gov.cn/xxgk2018/xxgk/xxgk01/201810/t20181024_665329.html
注:公众在提交意见时,应当提供有效的联系方式。国家鼓励公众采用实名方式提交意见并提供常住地址。
四、提交公众意见表的方式和途径
公众可以通过信函、传真、电子邮件或其他方式,向建设单位提交与规划环境影响有关的意见和建议。
五、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公众可在本项目公示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向规划组织单位提出宝贵意见。
六、规划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组织协调单位的名称:黑龙江牡丹江产业协作园区管理委员会
联系电话:13845212063
联系人:阚育民
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单位名称:黑龙江冰众环保科技开发有限公司
联系方式:13936344514
联系人:边伟
电子邮件:5067790@qq.com
黑龙江牡丹江产业协作园区管理委员会
2026年9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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