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牡丹江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2023年法治政府建设情况的报告

日期:2024-04-01 15:45 来源:开发区 访问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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牡丹江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2023年法治政府建设情况的报告

2023年,开发区在市委、市政府坚强领导下,紧紧围绕全市经济高质量发展为目标和攻坚破难工作为要求,认真贯彻落实法治政府建设相关任务,开拓创新,扎实工作,为开发区工作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现将有关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依法全面履行政府职能
(一)开发区党政领导班子特别是党政主要负责人紧紧围绕“一规划两纲要”和省市《实施方案》等重点任务,在领会《实施方案》基本精神的基础上,切实增强贯彻执行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采取了多种多样的学习方式,把《实施方案》列为重点培训内容,教育领导党员干部学习法治思维提高自身能力,充分利用各类新闻媒体,带动全区尊法学法守法用法,为推动法治开发区建设营造浓厚氛围。

(二)切实发挥开发区党工委在推进本区法治建设中的领导核心作用,2023年,我区主要负责人严格履行依法治区的职责,充分发挥了党组织统揽全局、协调各方的作用,督促其他领导班子成员和下属部门负责人依法办事。

(三)带头学法,模范用法,全区党员干部法治观念显著提升,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领导干部要做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模范”讲话精神,以身作则,严格践行《实施方案》的要求,提高领导干部依法行政工作能力和法治化工作水平。把法治建设纳入到本区发展总体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对重大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督办。定期听取法治建设工作情况汇报,及时研究解决有关重大问题,真正把《实施方案》所列职责一条一条履行好、落实好,充分发挥好在法治建设中引领示范作用。    

(四)强化监督,确保第一责任人职责全面落实本单位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纳入综合考核指标体系,加大考核力度,加强对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的监督,区主要负责人将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列入了年终述职重要内容,自觉接受监督。

二、完善依法行政制度体系
(一)强化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坚持“有件必备、有备必审、有错必纠”原则,加大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和备案审查工作力度,规范审核程序,提高审查效能。进一步做好规章规范性文件制定评估和清理工作,强化公平竞争审查制度落实,健全评估清理工作机制,营造稳定透明可预期的政策环境。

(二)积极开展规章规范性文件清理。按照市司法局的统一部署,围绕优化营商环境、“放管服”改革等需要,及时跟进上位法制定、修改、废止情况,加强部门工作联动,积极开展有关规章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

三、推进行政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
  (一)严格执行重大行政决策程序。严格执行“三重一大”决策程序,将关系经济社会发展全局、社会涉及面广、与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利益密切相关的事项纳入党工委会议和主任办公会议决策范围。认真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细化重大行政决策工作流程,着力完善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和集体讨论决定相结合的重大行政决策机制。在公众参与方面,根据重大行政决策的影响范围和程度,采用书面征求、座谈会、协商会等多种形式广泛听取意见;在专家论证方面,组织相关领域专家或者委托专业研究机构,对重大行政决策方案进行必要性、可行性、科学性论证;在风险评估方面,组织有关专门机构对重大行政决策方案进行风险评估。
  (二)加强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全部完成2023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的合法性审查,重大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率达100%。对党工委、管委会会议议题、纪要等各类决策事项进行合法性审查。选聘外聘法律顾问,就签订政府合同注意事项、合法性审查、跟踪管理、履约督查等进行法律管理,确保决策合法性。

四、坚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一)规范行政执法行为。住建领域着力提升行政执法监督效能,吸引社会力量参与行政执法监督。落实年度行政执法监督计划,深入落实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衔接机制。
   (二)加强行政执法队伍建设。严格落实行政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和资格管理制度,完成行政执法人员证件年审及新增行政执法人员资格审核工作。

五、强化对行政权力的制约和监督

(一)完善社会监督和舆论监督机制。通过电话问询、信访等途径及时回应群众诉求、解决热点问题,截至2023年12月底,各渠道共受理467件,接听群众电话问询800余次。发挥新闻媒体监督作用,对新闻媒体曝光的违法行政问题及时进行调查核实,依法作出处理并进行反馈。

(二)全面推进政务公开。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建设,按照政务公开事项目录公开发布政府信息。通过微信公众号和门户网站打造“一站式”服务,进一步拓宽企业和群众获取政府信息的渠道,实现惠企政策发布、查询和部分居民办事服务事项办理指南的查询功能。加强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建设,全面规范升级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市政府部门通过微信公众号发布各类政府信息。打造“受理—登记—转办—签发—送达—归档”的全流程管理模式,提高依申请公开办理的科学化、规范化、智能化水平。
  (三)完善行政纠错问责机制。加强对中央和省、市重大决策部署及我市重点工作任务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及时查处和纠正突出问题,确保政令畅通。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持之以恒纠正“四风”,聚焦审批监管、执法司法、工程建设、金融信贷等重点领域、重要岗位和关键环节,建立健全权力运行监督制约机制,落实权力清单制度,制定廉政风险防控措施,有效防范廉政风险。充分运用监督检查成果,推动重点领域监督机制改革和制度建设,督促相关职能部门查缺补漏、完善机制。
六、全面提高政府工作人员法治思维和依法办事能力
(一)树立重视法治素养和法治能力的用人导向。全方位、大批量、持续地选派干部赴哈尔滨高新区开展考察学习,加快建设市场化、法治化、专业化、开放型“三化一型”高素质干部队伍。选干部用干部突出能力要求,重点看是否善于用市场化、法治化的办法谋划发展、解决问题、推动工作。强化干部法治教育,引导干部重规则、讲诚信、守法纪,时刻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筑牢“一切按规矩办,有规矩必须办”的思想自觉。不断健全依法办事、依规则办事的制度,大力实施机关工作流程再造,建立简洁高效的扁平化工作机制,提升干部在法律规则边界内创造性开展工作的本领。
(二)加强法治教育培训。利用理论学习中心组和主任办公会议开展会前学法,学习行政法、行政复议法、宪法等法律法规,着重安排基础法律知识、依法行政等方面专题,努力提高培训针对性和实效性。把《民法典》学习纳入理论学习的重要内容,并全面落实“谁执法谁普法”,加大对市场主体和一般群众的普法工作力度。
  七、存在的主要问题
  2023年,开发区法治政府建设取得了一定成绩,但与法治政府建设总体目标和新区人民期待相比还有一定差距。行政执法工作和行政执法队伍建设与民主法治建设进步和人民群众期待要求相比,还存在许多不适应的问题。行政执法制度还不够完善,执法不规范、不公正、不文明等问题还时有发生;行政执法监督的方法还不够多,效能需要进一步发挥。二是法治政府建设的考核评价和督促检查不够,没有形成闭环责任体系。法治政府建设在综合考核中的比重还不够高,督促检查力度不到位、效果不明显,考核评价和督促检查对法治政府建设的作用尚未有效发挥。三是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的能力尚有欠缺,依法决策水平和依法行政意识尚有不足,重大行政决策目录化管理尚未实现“应纳尽纳”等。
  八、下一步工作
  2024年,我区将紧紧围绕法治政府建设的目标任务,进一步加大依法行政工作力度,做好今年的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意义重大。开发区将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法治思想、加强党对法治建设的领导、完善法治工作推进机制、加快法治政府建设、深化司法体制综合配套改革、推进法治社会建设、提高依规治党能力等7个方面,努力为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民美好生活需要提供优质高效的制度供给、法治保障和法律服务,不断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
  (一)完善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实行重大行政决策计划管理,保持重大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率100%。严格落实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等程序,研究建立重大行政决策全过程记录和立卷归档工作制度。严格公平竞争审查,进一步优化市场环境。及时跟踪决策执行情况和实施效果,适时组织开展决策后评估。制定促进律师行业跨越式发展的意见,实施律师业倍增计划。加强政府法律顾问队伍建设,建立健全法律顾问遴选、聘任、培训、考核等管理制度,杜绝法律顾问“聘而不用”的情形。
(二)进一步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制定年度行政执法监督检查计划,对安全管理、住房建设领域加强执法监督。定期开展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健全行政处罚与行政强制权力事项网上运行平台,实现线上线下一体化监督。加强综合行政执法规范化建设,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  

(三)进一步强化法治政府建设统筹协调。研究制定推进法治政府建设新的五年规划,加强对法治政府建设进展情况的督促检查和考核评价,建立完善党政主要负责人学法述法、履职情况监督检查制度,健全党工委法治建设议事协调机构及其办事机构。继续把宪法法律内容作为开发区工作人员培训的重点内容,切实提升政府工作人员和领导干部法治化思维和依法行政能力。加强法治政府理论研究,为法治政府建设提供理论支撑和决策参考。大力开展法治政府建设宣传工作,营造全社会关心、支持和参与法治政府建设的良好社会氛围。

来源:开发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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